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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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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09:5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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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请各单位结合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务必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实验室的安全、稳定,加强实验室防火、防盗、用电、卫生等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安排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放假前,各教学单位必须组织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事故发生;同时,各实验室备用钥匙应集中放置。

    三、材料与化工学院、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海洋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等相关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放假期间危险化学品存储、领用、保管及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

    四、因教学实验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五、放假期间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学院负责人报告,同时报保卫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

    六、其他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等。

    2.发生紧急事故时,按以下优先次序处置

    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保存重要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

    学校保卫处:66271110(海甸校区)、23301110(儋州校区)、66986110(城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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