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编 发表于 2012-10-26 17:40:57

关于组织申报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通知(海大教4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海大教2号)文件规定,第十、十一周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周,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具体要求如下:
拟申请开课的教师请认真阅读《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一般为2学分,开设32学时,课程安排为每周3节(第一周安排两节)。经审核批准的课程,教师在填写教学进度表时应避开节假日,并在开学第一周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开卷、闭卷、大作业等)。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程序:
一、申请现有课程库内的课程

1.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hainu.edu.cn)后,按如下步骤操作:点击“信息维护”→“全校性公选课”后,在弹出的“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中点击“课程名称”,在下拉菜单中选课程代码进行选择:
海甸校区:选择“WR”、“WZ”、“WY” 开头的课程;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选择“099” 开头的课程;
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选择“W28” 开头的课程;
然后双击该课程名称即选定课程,此时“课程性质”自动显示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在“周学时”一栏中统一填“3.0-0.0”,“起止周”填“01-14”;“容量”一栏必填,即填写教师最多可接受的上课学生人数,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的级差为30,最高为180,最低为30,理论课程要求学生人数在90人以上。
2.教师开课申请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往年的选课数据、教学场地以及申请开课教师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等情况确定教学班的容量。每位教师可开设教学班不超过3个;“考核方式”为“考查”;“上课校区”选择相应校区。“场地要求”各位教师根据课程需要选“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或其它;“课程简介”每门课程必填,“课程简介”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主要内容、预修课程及其它要求,字数在200字内,填写“课程简介”时注意系统计算字数包括空格及标点符号。
二、申报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
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教师应当填写《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附课程教学大纲,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海甸校区:交所在教学单位教研办,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各教研办于11月20日前统一将新开课程的申报材料(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综合培养科。地点:行政办公楼108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6262267。电子文档发至:jwc@hainu.edu.cn.
2.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于11月20日前交综合楼二楼教研办,联系人:丁老师,电话:13518080079。
3.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于11月20日前交应用科技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1115333。
三、课程评审
课程申报完成后,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海甸校区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并通过海南大学教务处主页发布评审结果。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和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由该学院组织人员评审并公布结果。
四、相关说明
1.新申报的课程,通过评审后,课程代码信息等由教务处统一生成,教师再按申报现有课程库内已有课程的方式进行网上填报。
2.拟申报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但暂没有职工号的教师,请先与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联系。
附件:《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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