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chen 发表于 2011-10-4 21:53:17

起点论坛会员服务条款

起点论坛会员服务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站由学生自发建立,与学校官方无任何联系。
第2条 论坛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论坛的纪律维护由论坛管委会负责。
第3条 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规则相抵触。如有分歧时,以本规则为准。

第二章 论坛正式认证用户
第4条 于论坛注册并通过本论坛身份认证之后即成为本论坛正式认证用户,获得论坛内所有普通用户权限。而未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其在论坛的各种权限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5条 使用不恰当的帐号名称和昵称者,将不会通过论坛身份认证,论坛有权禁止或删除该帐号。
第6条 论坛用户人人平等。
第7条 论坛用户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除非公安机关追查重要事故原因或政府部门依法提出要求,论坛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8条 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
第9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

第四章 论坛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11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个正式开放版块版主。
第12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13条 论坛用户有权发起对论坛管理人员的投诉。
第14条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第15条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五章 论坛管理

第16条 论坛设定由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第17条 管理员负责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等一些论坛战略方面的事务,以及论坛改版、论坛功能增加增强等一些技术性方面工作。
第18条 管委会负责论坛的事务解决、问题解答、斑竹管理等事务性方面工作及负责论坛内容监管工作。
第19条 版主负责管理所辖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等工作。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0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活动。
第21条 论坛用户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进行关闭权限,删除帐号或封IP地址等处罚,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版权声明
第22条 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23条 论坛有权将在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海南大学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24条 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5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起点论坛”或"http://www.ihain.cn"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因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八章 责任声明
第26条 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7条 论坛用户因为违反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8条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的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29条 本规章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基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0条 论坛保留修改论坛基本规则的权利。
第31条 本基本规则自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起点论坛管理委员会
                                                                         2010年4月22日

刀刀lee 发表于 2011-10-4 21:57:01

沙发{:6_239:}

奋斗无息 发表于 2011-10-4 21:58:46

路过{:5_194:}

fan_fan_eli 发表于 2011-10-4 22:07:39

话说。。。新版规?

记忆之乡 发表于 2011-10-4 22:10:58

{:5_203:}

匪小迷 发表于 2011-10-4 22:44:01

{:6_276:}你自己写的咩?

哎呀呀的迷途猫 发表于 2011-10-4 22:53:59

幸苦了…………

海云朵 发表于 2011-10-4 23:00:09

顶了

莫名其缪 发表于 2011-10-4 23:05:31

天涯换头像了~~~

莫名其缪 发表于 2011-10-4 23:06:14

到哪儿去身份认证?

濳瀧匢鼡 发表于 2011-10-4 23:50:01

{:6_239:}怎么个身份认证法呢~

adminchen 发表于 2011-10-5 08:56:09

回复 6# 匪小迷


    我自己不会写,之前的,那个找不到,补了一份

adminchen 发表于 2011-10-5 08:56:33

回复 7# 哎呀呀的迷途猫


    谢谢支持

咸蛋超人 发表于 2011-10-5 09:44:50

我也强力支持一下、、

D调。华丽 发表于 2011-10-5 10:07:24

{:4_92:}规则有了希望能按照规则实施。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11-12-11 12:23:50

叔 你懂得 我来过了

jolixiaoai 发表于 2012-1-19 16:34:23

小西1362134428 发表于 2012-4-8 00:15:22

新手小西打酱油大半夜飘过,顶一个!

zhuyicha 发表于 2012-5-16 13:01:00

{:5_194:}路过!

imqbi 发表于 2012-7-21 04:19:06

不错的。谢谢喽

欣欣小妹妹 发表于 2012-7-27 22:35:13

我是来支持楼主的~~~~~~~~~~~~~~~~~~~~~

欣欣小妹妹 发表于 2012-7-30 13:02:16

说的好啊!我在这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
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
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
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
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
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
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
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
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
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
将更好!

低头sso飛 发表于 2012-8-9 13:14:16

路过,拿米走人


lilizheua 发表于 2012-8-10 21:21:21

路过

ccdni 发表于 2014-3-26 12:52:15

ding呀 支持











static/image/common/sigline.gif
广州哪里有制衣厂的缝纫手喷的线油批发detail.1688.com/offer/656535921.html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起点论坛会员服务条款